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土资源部紧急叫停建设占用耕地跨省域补充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黄晓芳 添加时间:2008-7-3 9:25:22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跨省域易地补充,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占补平衡,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统筹协调建设占补耕地规模。

  记者3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跨省域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

  国土资源部强调,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市(地)、县(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在本市(地)、县(市)内补充耕地;对于在耕地后备资源少的地区,新上占用耕地较多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确实难以补充耕地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在省域内补充耕地,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严格控制在部批准的试点范围内,不得跨市(地)、县(市)设置挂钩项目区,项目区内拆旧复垦的耕地只能用于补充建新占用的耕地。

  通知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省(区、市)要切实落实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补充耕地储备库和台账管理等制度,不得通过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方式实现占补平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要严格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要统筹协调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时,应充分考核当地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补充耕地潜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①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② 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③ 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相 关 文 章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
 国家向市场投放1万吨储备猪肉
 七部委发减轻农民负担通知 建相关监管制度法规
 新一轮村村通工程启动 解决边远区收听收视难题
 全省西瓜减产10万亩 价格虽涨但收入下降

最 新 文 章

 国土资源部紧急叫停建设占..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粮..
 国家向市场投放1万吨储备..
 七部委发减轻农民负担通知..
 新一轮村村通工程启动&nbs..
 全省西瓜减产10万亩 ..
 近一周成品粮油价格稳定&n..
 二季度猪肉价格持续下跌
 全国27个省份建立农村土地..
 山东肥价暴涨抬高农民对粮..

 
最 新 推 荐

 商务部:全国肉价还将“高..
 中储粮启动《2008年小麦最..
 省农委:小麦穗期蚜虫急需..
 温家宝:国务院采取十项措..
 农业部推介发布2008年棉花..
 今年国家对种粮农民农资综..
 2008年我国新农合补助标准..
 劳动保障专家提醒:春节维..
 2008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粮食..
 商务部:猪肉批发价首次下..

 
企 业 动 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关于我们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留言薄    
版权所有 © 2003-2005 宿州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IE5.0以上的版本,800*600以上的分辨率浏览本站,将获得更好的效果
主办单位:宿州市气象局   宿州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技术部联系电话:0557-3923032
 皖ICP备0600905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市00158号]
中国农业网站1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