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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各地陆续进入春耕备耕。为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强农惠农政策,山西、河南、吉林、新疆、宁夏、海南等多个省区都做出了具体部署。 今年国家为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1月30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此前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透露的信息表明,国家加大对化肥行业的调控干预力度不仅在广度、深度上有所跨越,还强调了化肥行业要认真执行化肥价格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稳定。 据悉,近期全国各地都在积极部署落实临时价格干预工作。 山西省物价局公布,1月29日起,该省对化肥产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钾肥、碳铵等化肥生产企业提高产品出厂价,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地物价局申报。 河南省为扩大粮食生产供应和保证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价格稳定,今年郑州市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继续实行价格优惠,对因提高成品油价格等影响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农业生产支出,将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收费进行减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要求,部分主要化肥企业直接销售的化肥一律执行出厂价。同时还决定,在现有每年储备8万吨磷肥的基础上,增加4万吨储备规模,财政部门将及时落实储备贴息资金,协助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落实货源。 海南省向社会公布,决定对省内化肥企业实行限价管理,岛外化肥港口到岸价实行提价申报,岛外调进的化肥流通环节实行差价控制,稳定化肥价格。宁夏农资企业向全区农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化肥价格政策,执行化肥进销差率。灌区尿素平均零售价格不突破每吨1830元的最高限价,生产供应的配方肥保质保量,每吨低于区外同含量复合肥300元。 吉林省政府紧急通知提出,准确分析和把握化肥市场供求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搞好化肥资源落实和供应服务。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化肥库存、销售和市场情况的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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