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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用人单位再拒绝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将有权向用人单位按月索要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施行,昨天劳动保障部为此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省劳动保障厅表示,我省将修改部分法规适应新法规。
参加昨天电视电话会议的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员介绍,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在很多方面对现行劳动法进行了突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对各界关心的“试用期”问题,新法也首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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